关于表彰2010-2011年度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等奖项获奖者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2-11-28 10:39:48 点击次数:5342
卫医政发〔2012〕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领导有力,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广大无偿献血者、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2011年两年间,尤其是在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11年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严重灾害医疗救治及血液保障工作中,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单位、部队和省市。他们积极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为无偿献血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无私奉献、互助互爱的先进榜样,进一步激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与健康适龄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的规定,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艾军生等23549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艾京等24692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艾双银等87076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陈淑刚等1151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董振海等5826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蒋永和等10名同志、北京林业大学等69个单位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天津市等8个省(市)和天津市河东区等236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65301部队等18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将对“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的获奖者进行表彰。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一星级至五星级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获奖者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个人、单位、部队和省市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带动社会各界支持并参与无偿献血工作。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向他们学习,齐心协力,为保证血液供应和安全,营造互助友爱的社会文明进步之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奖名单.doc
7.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获奖名单、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获奖名单、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五星级奖获奖名单、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获奖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
卫生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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