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秘[2007]140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血液管理法律法规,规范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推动采供血机构建设、管理和无偿献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血安全和需要,决定今年在全省采供血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为主题的“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血液质量和安全为核心,以“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为主题,以强化采供血机构法治意识,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采供血机构采供血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行为,推动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为重点内容,推动全省血液安全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血液产品和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省范围内,重点是各级各类采供血机构和二级以上综性合医院。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采供血机构设置,建立和完善与采供血质量和安全体系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满足人民群众用血需求的采供血服务网络。
(二)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管理的监督检查,控制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违法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和查处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中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从献血招募组织、宣传、服务和管理等全方位推动自愿无偿献血。
(四)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血站质量管理体系、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体系。
(五)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院输血科(库)建设和管理,完善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临床用血行为。
(六)强化对单采血浆站的监督管理,杜绝单采血浆站在跨区与频繁采浆、献浆员身份识别管理、健康征询与体检、血浆检测与质量控制、血浆采集、保存和供应,医疗废弃物处理与医院感染管理、传染病报告等重点环节的违法行为和不规范行为,保障单采原料血浆的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
卫生厅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对“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市和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准备、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10月)
1、学习阶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组织职工系统学习血液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强化职工的法治意识,正确理解血液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含义。
2、查摆问题阶段。各地、各单位根据“血液质量安全年”的工作目标和血液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全面进行自查,系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和确定解决问题的方案、计划和措施。
3、整改阶段。各地和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查摆出的问题,组织全体职工按照整改方案、计划的要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彻底纠正本本地区、本单位存在违背法规规定和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4、自我评价阶段。各采供血机构对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自我评价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血液质量安全、质量隐患,制定、落实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三)评价总结阶段(2007年11-12月)。
各市、县卫生局对本地区“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总结,推荐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先进市、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院,并将评价总结书面报卫生厅。在各市评价的基础上,卫生厅根据“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评价标准,对各市全省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实行量化考评, 最终评选出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先进市、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院,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是我厅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血液安全事业长期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领导,省卫生厅成立以高开焰厅长为组长,医政处费勤福同志为副组长,各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冯书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措施,分类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对辖区内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作用,结合本地区血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分类指导好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的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同时对血液质量和安全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要突出依法执业、规范执业主题,推动血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同时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把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同贯彻落实血液管理法律法规,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同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采供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起来;同推动采供血工作科学管理,促进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结合起来,推动全省血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注重安全的舆论氛围。各单位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充分作好组织动员工作,调动采供血服务全体员工积极、主动参与“血液质量安全年” 活动。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宣传窗口,例如宣传栏、宣传册、采血车等,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年”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血液安全知识的知晓率。
(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血液质量安全年活动成果,建立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推动全省血液安全工作长期、健康、持续发展。省卫生厅将根据活动考评结果,表彰一批血液安全先进市、血站、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
二〇〇七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血液管理局 安全年活动 通知
抄送:各采供血机构 省直医疗单位
安徽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