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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07-01 09:26:46

关于开展2016年临床用血专项督查

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广德、宿松县卫生计生委、省直医疗机构:

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要求,进为一步推动全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合理、安全、有效,决定在全省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评价内容

(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贯彻执行情况;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输血科建设管理情况;

(三)临床互助献血情况;

(四)违规开展或协助违规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情况;

(五)2015年被督查医院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查和评价范围、方法

我委负责对全省省直公立医疗机构和2015年督查后10位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各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辖区内未被我委列入督查的所有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督查。督查方法包括听取医院输血管理情况介绍,现场查看输血科设置和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医护人员输血相关知识书面考核,抽取临床输血病历(纸质和电子病历),采供血服务满意度调查等。

三、组织分工

现场督查分四组进行,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 江文

成员:潘健、李瑞、张雅萍、樊春

督查单位: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徽省肿瘤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第二组:组长  杨志平

成员:张循善、李响、刘丽、尹金煜

督查单位:省立医院(含省立医院南区)、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三组:组长  冯书礼

成员:陆应玉、程庆芝、洪李霞、陈罡

督查单位: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胸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省立儿童医院、安徽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医院

第四组:组长  范文安

成员:林正明、雷洁、曹祝明

督查单位: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南朝阳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

 

四、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定于20167月中旬-20168月上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其他医疗机构督查工作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至省血液管理中心。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省级督查组成员在督查前由省血液管理中心组织培训,统一督查标准、方法和要求。

(二)督查工作中要严格督查标准,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省血液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瑞、张雅萍

联系电话:0551-6224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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