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电子无偿献血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安全便函〔2020〕1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市卫生健康委和中心血站要认真做好全国统一电子无偿献血证启用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直接减免。
二、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督促中心血站继续做好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和系统维护等工作。对历史献血数据中可能出现献血记录不全、有误等问题,安排专人负责献血者申请受理、资料核实、信息补录、回访答复等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系统中信息处理、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各市卫生健康委要督促中心血站按照《电子献血证相关答问口径》的要求,统一进行解答,不得出现推诿扯皮、服务态度不佳等情况。
四、各市中心血站要将电子无偿献血证相关服务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省血液管理中心,统一对外公示,方便献血者查询。
附件: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电子无偿献血证的通知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做好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3、安徽省血站电子献血证联系人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