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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7-02 09:13:37
各市卫生局、广德、宿松县卫生局、省直三级综合性医院: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推动全省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合理、安全、有效,决定在全省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历专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和评价内容
(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贯彻情况;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输血科建设管理情况;
(三) 临床用血管理情况;
(四)违规开展或协助违规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采集情况;
(五)2013年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二、督查和评价范围、方法
三级综合性医院由我委组织专家按照《三级综合性医院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督查,各市卫生局对辖区内其它医疗机构组织督查。督查方法包括听取医院输血管理情况介绍、现场查看输血科设置和建设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和工作记录、医护人员输血相关知识书面考核、抽取输血病历、采供血服务满意度调查等。
三、 组织分工
三级综合性医院督查和评价工作分四组进行,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江文
成员:胡庆生、陆应玉、吴学忠、雷洁
检查单位: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安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立医院、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池州市人民医院、铜陵市人民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第二组:组长:阮浩
成员:赵平、张循善、李瑞、李响
督查单位:皖医弋矶山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中心医院、皖医二附院、宣城市人民医院、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
第三组:组长:冯书礼
成员:陈罡、林正明、史慧君、刘丽
检查单位:省立医院(含省立医院南区)、安医大一附院、安医大二附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南新华医院、淮南朝阳医院、阜阳市人民医院、亳州市人民医院、太和县人民医院。
第四组:组长:范文安
成员:樊春、潘健、王仕刚、程庆芝
检查单位:蚌医一附院、蚌医二附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合肥滨湖医院、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宿州市立医院、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
四、时间安排
三级综合性医院督查工作于2014年8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其它医疗机构督查工作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总结材料书面报送省血液管理中心。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1、省级督查组成员在督查前由省血液管理中心组织培训,统一督查标准、方法和要求。
2、督查工作中要严格督查标准,遵守“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督查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3、三级综合性医院输血病历评价工作由省血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督查组现场抽取输血病历并封存带回。
4、省血液管理中心联系人:李瑞、雷洁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242968
电子邮箱:ahxgzx@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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