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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工作

添加时间:2015-09-29 17:02:21 点击次数:2215

    为全面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5号),推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合理、安全、有效,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5年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输血病例专项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2015年9月14日至9月30日,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政科和市中心血站在全市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评价工作。监督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
    此次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分成两组,第一组由市血站副站长陈远贵带队,分别检查市二院、中医院、怀远县二院等15家机构的用血情况;第二组由市血站副站长余加宏带队,分别检查解放军123医院、市四院、五院等16家机构的用血情况。
    9月21日下午,在蚌埠市中心血站召开“临床用血专项督查和评价工作动员会议”,会议宣布了专项督查和评价的要求、内容、范围、办法、组织分工及时间安排等。
    9月22日起,检查组开始进行实地检查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的方式,对全市用血医疗机构在依法开展输血管理;培训、宣传教育、医院用血评价及考核;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输血科设置;贮血设备;受血者血标本采集与送检管理;血型血清学管理;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管理;输血相关记录管理;血液发放管理;输血不良反应管理;急救用血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详细督查。

    通过检查,发现各临床医疗机构在用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了该市医疗机构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的用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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